作者: 李忠民 出自:2011年第06期
從上述“離婚”一詞的上下文來看,離婚應當是當時朝廷下令解除婚姻關系的特殊叫法,因為女方多是皇親國戚,出于皇室的尊嚴,“離”有男女平等分開的含義。然而,歷史令人失望……
作者: 顧卓 出自:2012年第10期
沐浴與否,居然可以做起個性解放的“代言者”,這實在是個有意思的現象。當回看沐浴的發展淵源,我們或許會恍然大悟于嵇康們的放浪形骸。原來,沐浴這么有料。
作者: 李芫 出自:2012年第10期